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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等式的证明
1.比较法: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可分为 、 .
(1)作差法
①理论依据:a>b⇔ ;
a<b⇔ ;
a=b⇔ ;
②证明步骤: ―→ ―→ .
作差法
作商法
a-b>0
a-b<0
a-b=0
作差
变形
判断符号
作商
变形
判断与
1的关系
2.分析法
从让求证的不等式出发,逐步寻求使不等式成立的 ,直至所需条件被确认成立,就断定求证的不等式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分析法.分析法的思想是“ ”:即从求证的不等式出发,探求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已成立的不等式.
采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时,常用“ ”的符号,有时,若为充要条件时,也常用“ ”的符号.证明过程常表示为“要证……只要证……”.
充分
条件
执果
索因
⇐
⇔
3.综合法
所谓综合法,就是从 和已经证明过的基本不等式和不等式的 推导出所要证明的不等式成立,可简称为 .
在使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要注意基本不等式的应用.
常用的基本不等式有:
(1)|a|≥0,a2≥0,(a±b)2≥0,(a,b∈R);
(2)a2+b2≥2ab,(a±b)2≥0,(a,b ,当且仅当a=b时取等号);
题设条件
性质
由因导果
∈R
>0
>0
>
ab≤0
ab≥0
4.反证法
先假设 不成立,即要证的不等式的反面成立.如要证不等式M<N,先假设 ,由题设及其他性质,推出矛盾,从而否定假设,肯定M<N是正确的.凡涉及到要证明的不等式为否定性命题、唯一命题或含“至多”、“至少”等字句时,可考虑用反证法.
所要证明的不等式
M≥N
5.换元法
换元法是对结构较为复杂、量与量之间的关系不甚明了的命题,通过恰当引入新变量,代换原题中的部分式子,简化原有结构,使其转化为便于研究的形式.常见的换元法有 、 、 等换元方法,换元后要注意 变化.
三角换元
均值换元
设差换元
范围
6.放缩法
欲证A≥B,可通过适当放大或缩小,借助一个或多个中间量使用B≤B1,B1≤B2,…,Bi≤A或A≥A1,A1≥A2,…,Ai≥B,再利用传递性,以达到欲证的目的,这种方法叫放缩法.
具体放缩方法有公式放缩和利用某些函数的单调性放缩等.常用技巧有:舍去一些正项或负项;在和或积中换大(或换小)某些项;扩大(或缩小)分式的分子(或分母)等,放缩时要注意不等式的一致性.
7.判别式法
判别式法是根据已知或构造出来的一元二次方程,一元二次不等式,二次函数的根、解集、函数的性质等特征确定出其判别式所应满足的不等式,从而推出欲证的不等式的方法.
8.其他方法
最值法:x≥y恒成立⇔x≥ymax;x≤y恒成立⇔x≤ymin.
构造法:根据欲证不等式的具体结构特征,通过构造函数、数列、复数或图形等,达到促进转化、简化证明的目的,这种方法叫构造法,另外还有导数法,利用函数的单调性,数学归纳法等.
3.综合法往往是分析法的逆过程,表述简单,条理清楚,所以实际证题时,可将分析法、综合法结合起来使用,即:用分析法分析,用综合法书写.
4.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要把握三点:
(1)必须先否定结论,即肯定结论的反面,当结论的反面呈现多样性时,必须罗列出各种可能结论,缺少任何一种可能,反证都是不完全的.
(2)反证法必须从否定结论进行推理,即应把结论的反面作为条件,且必须根据这一条件进行推证,否则,仅否定结论,不从结论的反面出发进行推理,就不是反证法.
(3)推导出的矛盾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与已知矛盾、有的与假设矛盾、有的与已知事实相违背等,推导出的矛盾必须是明显的.
5.换元法多用于条件不等式的证明,变量较多,一个变量难以用另一个变量来表示,这样换元后可以达到减元的目的,使问题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在换元时,必须遵守一个原则,就是必须确保原来变量的范围不发生变化.
6.用放缩法时,放缩要有目标,才能放缩适度,认真总结放缩技巧,充分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及均值不等式,绝对值不等式和已知条件是进行放缩的关键.
7.在用判别式法时,若二次项系数含有字母,往往要按其为零和不为零两种情况分类讨论.
[分析] 观察可知,通过作差后,可以较快地因式分解,从而证明不等式;也可利用作商法证明.
[规律总结] 本题的两种证法就是比较法中的作差法和作商法.用比较法中的作差法证明不等式时,为了说明差式的符号,有下列三种常用的方法:①将差式因式分解,通过判断简单因式的符号来判断差式符号;②将差式通过配方写成一些正(负)数的和;③把差式中的某一字母视为自变量,构造函数,证明函数值恒正或恒负.用比较法中的作商法证明不等式时,关键是对商进行合理的变形,然后比较它与1的大小,需特别注意的是,用作商法证明不等式时,应要求不等式的两边同号.
备选例题 1 已知a>0,b>0,m>0,n>0.
求证:am+n+bm+n≥ambn+anbm.
证明:am+n+bm+n-ambn-anbm
=am(an-bn)+bm(bn-an)=(an-bn)(am-bm).
∵a>0,b>0,m>0,n>0,
∴当a≥b时,(an-bn)(am-bm)≥0,
am+n+bm+n≥ambn+anbm;
当a≤b时,(an-bn)(am-bm)≥0,
am+n+bm+n≥ambn+anbm.
综上可知:am+n+bm+n≥ambn+anbm.
[分析] 可采用综合法或分析法证明,要注意应用已知条件a+b=1.
[规律总结] 本题用的两种证法分别是综合法与分析法,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应注意观察不等式的结构特点,选择恰当的已知不等式作为依据,其中基本不等式是最常用的.当要证明的不等式比较复杂时,两端差异难以消去或者已知条件信息太少,已知与待证之间的联系不明显时,一般可以采用分析法,分析法是步步寻找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而实际操作时往往是从要证明的不等式出发,寻找使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找到一个已知的或非常明显成立的不等式.
[分析] 考虑不等式自身的特点,可用放缩法、构造函数法或数学归纳法.
[规律总结] 放缩法、构造法是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放缩法证明不等式时,放缩要适度,必须有目标,而且要恰到好处,常用的放缩法有增项、减项,利用分式的性质,不等式的性质,函数的性质等,构造法证明不等式,往往利用构造函数的单调性,几何图形的性质等解决问题.
[分析] 本题为条件不等式的证明,观察条件可知,用三角换元法较合适.
[规律总结] (1)换元时注意要等价,如本题中|r|≤1.(2)有些问题直接证明较困难,但若通过换元的思想去解就很方便,换元法多用于条件不等式的证明,换元法中常见的是三角换元.当题目条件为:a2+b2=1,a+b=1,a2+b2≤1等时常用三角换元法.
备选例题 4 在本例条件下,求证:|3x2-8xy-3y2|≤5.
证明:∵x2+y2≤1,
∴可设x=rcosθ,y=rsinθ(|r|≤1,0≤θ≤2π).
∴|3x2-8xy-3y2|=|3r2cos2θ-8r2sinθcosθ-3r2sin2θ|
=r2|3cos2θ-4sin2θ|=5r2|cos(2θ+ )|≤5r2≤5.
∴原不等式得证.
[错因分析] 能否分析已知与求证之间的差异和联系,能否合理应用已知条件进行有效的变换,是证不等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