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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布封简介
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又学了两年医学。1730年,结识一位年轻的英国公爵,一起游历了法国南方、瑞士和意大利。在这位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刻苦研究博物学。1733年,进法国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曾发表过有关森林学的报告,还翻译了英国学者的植物学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1739年,当上了副研究员,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直到逝世。
布封任总管后,除了扩建御花园外,还建立了“法国御花园及博物研究室通讯员”的组织,吸引了国内外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和旅行家,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矿物样品和标本。布封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述,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各册的陆续出版,不断给布封带来更大的声誉。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论风格》,是一篇经典的文论。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平易近人,提出“风格即人”的名言,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1777年,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
军犬黑子
那一年,我认识了一位军犬训导员。我问他:最聪明的狗能达到什么程度?他说:除了不会说话,跟人没有差别。他的回答,令我一怔,随后我说:你准是搀进了许多感情色彩吧?不!他说。
他给我讲述了几个关于狗的故事,都是他亲身经历的。有几个,我已淡忘了,惟有其中的一个,至今记得鲜明。在他们的那个营地,曾经有一条名叫“黑子”的狗极其聪明。有一天,他们几个训导员想出了一个特殊的办法,决定用来测一测黑子的反应能力。他们找来了十几个人,让这些人站成一排,然后让其中的一位去营房“偷”了一件东西藏起来,之后再站到队伍中去。这一切完成了,训导员牵来了黑子,让它找出丢失的那件东西,黑子很快就用嘴把那件东西从隐秘处叼了出来。训导员很高兴,用手拍了拍黑子的脖颈以示嘉奖,之后,他指了指那些人,让黑子把“小偷”找出来。黑子过去了,嗅嗅这个,嗅嗅那个,没费多少工夫就叼住了那个“小偷”的裤腿将他拉出了队伍。
应该说,黑子把这项任务完成得极其完满,但训导员却使劲儿晃了晃脑袋,对黑子说:不!不是他!再去找!黑子大为诧异,眼睛里闪出迷惑的光,因为它确信并没有找错人,可对训导员又充满了一贯的绝对的信赖。这,这是怎么回事呢?它想。不是他!再去找!训导员坚持。黑子相信了训导员,又回去找……但它经过了再三再四的谨慎辨别和辩认,还是把那人叼了出来。不!不对!训导员再次摇头。再去找!
黑子愈发迷惑了,只好又走了回去。这次,黑子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嗅辨。最后,它站在那个“小偷”的腿边转过头来,望着训导员,意思是——我觉得就是他……不!不是他!绝对不是!训导员又吼,且表情严厉起来了。
黑子的自信被击溃了,它相信训导员当然超过相信自己。它终于放弃了那个“小偷”,转而去找别人。可别人……都不对呀?
就在他们那里头!马上找出来!训练员大吼。
黑子沮丧极子,在每一个人的脚边都停那么一会儿,看看这个人像不像“小偷”,又扭过头去看看训导员的眼色试图从中寻到一点点什么迹象或什么表示……最后,当它捕捉到了训导员的眼色在一刹那间的微小变化时,它把停在身边的那个人叼了出来。
当然,这是错的。
但训导员及那些人却哈哈大笑了起来,把黑子笑糊涂了。之后,训导员把“小偷”叫出来,告诉黑子:你本来找对了,可你错就错在没有坚持……
一刹那间,令训导员和全体在场的人莫名意外兼莫名惊恐又莫名悔恨的是,他们看到——当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它极度痛苦地“嗷”地叫了一声,几大滴热泪流了出来,之后,它沉沉地垂下了头,一步一步地走了开去……
黑子!黑子!你上哪儿去?训导员害怕了,追上去问。
黑子不理他,自顾自往营地外走去。
黑子!黑子!对不起!训导员哭了。
但黑子无动于衷,看也不看他一眼。
黑子!别生气!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训导员扑上去,紧紧地搂住了黑子,在黑子面前热泪滂沱。
黑子挣脱了训导员的搂抱,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营地外的一座土岗下,找了个背风的地方趴下了。此后好几天,黑子不吃不喝,神情委顿,任训导员怎么哄,也始终不肯原谅他。
人们这才发现——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
或者反过来说——它们比人更要尊严!
后来呢,后来黑子不再信赖它的训导员,甚至不再信赖所有的人。同时,它的性情也起了极大的变化,不再目光如电,不再奔如疾风,甚至不再虎视眈眈、威风凛凛……训导队没办法,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
啊,黑子呀!
老马识途
春秋时,齐桓公率兵汇同燕国和无终国军队征伐孤竹国,并在孤竹国附近击败了逃往孤竹国的山戎大王和孤竹国大将黄花。到了晚上,齐桓公扎营休息,半夜里黄花前来投诚,还拿着山戎大王的首级,并说孤竹国君答里呵已逃往沙漠,孤竹国的都城是一个空城。
第二天,齐桓公和燕庄公跟着黄花进了孤竹国都城,果然是一座空城。齐桓公让燕庄公留驻在这里,自己带兵让黄花带路到沙漠中去追答里呵。黄昏时分,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地人叫它“迷谷”,只见平沙一片,跟大海一样无边无际。大家都辨不清方向,齐桓公赶紧派人找黄花,可黄花早就没影了,齐桓公这才反应过来,是中了黄花的诡计。这时,齐国的大臣管仲说:“我听说北方有个‘旱海’,是个很险恶的地方,恐怕就是这儿,我们不能再走了。”挨了一夜,第二天天亮,仍然不知怎么走出去,人困马乏,随时都有饿死渴死的危险。这时,管仲猛然想起,狗和鸽子不管离家多远,也不会迷路,便对齐桓公说:“马也许认得路,不如挑几匹当地的老马,让他们在前头走,也许能走出去。”于是齐桓公便让人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在前面领路。这几匹老马不慌不忙地走着,还真领着大队人马走出了迷谷。齐桓公马上回兵孤竹国,杀掉了答里呵和黄花,灭了孤竹国。
如果我为马
梁晓声
马的命运像狗的命运猫的命运一样,区别是很大的。军马的一生是豪迈的;赛马的一生是荣耀的;野马的一生是自由奔放的;役马的一生如牛,注定了是辛劳的。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卓越作家布封,写过大量的动物素描式的散文,其中较著名的一篇就是《马》。
布封这篇散文简直可以说精美得空前绝后。因为对于马,我认为,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布封写得更好。
布封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马堪称一切动物中的模特。
布封是那么热情地赞美野马。
他写到:“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料,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是的,如果在对生命形式选择时,我竟不幸没了做人的资格,那么我将恳求造物主赐我为一匹野马。
如果我的渴望得不到更大的满足,那么就让我变成一匹野马,在行动上去追求更大的自由!我知道是野马就难免会被狮子捕食了。
在我享受了野马那一种自由之后,我认野马不幸落入狮口那一种命。
做不成野马,做战马也行。
因为在战场上,战马和战士的关系,使人和动物的关系,上升到了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程度。一切动物中,只有战马能做到这一点。它和人一样出生入死,表现出丝毫也不逊于人的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不会说话的战友”──除了战马,没有另外的任何动物,能使人以“战友”相视。人对动物,再也没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当然,军犬也被人视为“战友”。猎人对猎犬也很倚赖。但军犬何曾经历过战马所经历的那一种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再大的狩猎场面,又岂能与大战役那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悲壮相提并论?
不能如野马般自由地生,何妨像战马似的豪迈地死!
大战前,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会情不自禁地对他的战马喃喃自语,诉说些彼此肝胆相照的话。战马那时昂头而立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它和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眼睛闪烁,目光激动又坦率。
它仿佛在用它的目光说:人,你完全可以信任我,并应该像信任你自己一样。
战斗结束,若战士荣归,战马生还,战士总会对战马表示一番友爱。
战马此时的神态是相当矜持的。它不会因而得意忘形。不会犬似的摇尾巴。它对夸奖历来能保持高贵的淡然。
这是我尤其尊敬战马的一点。
倘做不成战马,做役马也行。
布封对役马颇多同情的贬意。
他在文中写道:“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但某些人身上,不是也常留下劳动者的标志吗?手上的老茧,腱上的死肉疙瘩,等等。
只要那劳动对世界是有益无害的,我不拒绝劳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承担起繁重的劳动;只要我劳动时不在我头顶上挥鞭子,我不会觉得劳动对一匹役马来说是什么惩罚……
正如我不情愿做宠犬,我绝不做那样的一类马──“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是的,纵然我为马,我也还是要求一些马性的尊严的。故我宁肯充当役马,也绝不做以上那一种似乎很神气的马。因为我知道,役马还起码可以部分地保留自己的一点儿脾气。以上那一种马,却连一点儿脾气都不敢有。人宠它,是以它应绝对地没有脾气为前提的……
我也不做赛马。
我不喜欢参与竞争。不喜欢对抗式的活动。这也许正是我几乎不看任何体育赛事的主要原因……
马是从不互相攻击互相伤害的动物,“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儿东西的事件”。
马群是最和平相处的动物群体。即使在发情期,两匹公马之间,也不至于为争夺配偶而势不两立你死我活。我们知道的,那样的恶斗,甚至在似乎气质高贵的公鹿之间和似乎温良恭让的公野羊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
如果我是马,我愿模范地遵守马作为马的种种原则……
(选自《人民论坛》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