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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第一框
事件背景: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地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乞丐有尊严吗?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如 :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侵犯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评论:
温总理对艾滋病患者们说:“我们一起合个影吧。”
温家宝在河南考察工作 与艾滋病患者共度春节
深圳一商店逼女贼举“我是小偷”牌子示众
一名30多岁的妇女正高举写有“我无耻,我是小偷”字样的牌子,她始终将头埋在胸前,以回避路人的异样眼光。据数名目击者称,该妇女在保安的监督下在店门口站了20多分钟。
该店工作人员说,因店中经常有物品被偷,让小偷举着警示牌站在店门口,“主要是为了警示其他的小偷”。隔壁店面的女营业员说,她看不过眼曾和隔壁的工作人员交涉,但被拒绝,“小偷是让人痛恨,但这种惩罚小偷的方式伤人自尊”。
头套还嫌犯人格尊严 辽宁首例“蒙面到庭”目击
2003年4月2日,以前我们从国外新闻中经常看到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头戴黑色头套出庭的情景在锦州凌河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厅出现,而这种进一步尊重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保护其安全的做法在该省尚属首例。
根据我国刑法“无罪推定 ”的原则,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之前属于无罪,而其名誉权等人格尊严权都应受到法律保护。虽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受到限制,但仍享有公民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往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在提审过程中,面部没有进行任何遮挡,这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是一种侵犯。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与表现
含义:人格尊严权是指每个人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表现:有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2、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与重要性
重要性
3、侵犯人格尊严要承担的责任。
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侵权后果
相关法律
2004年4月15日夜里,在学校的一间教室里,进行了一次大选,一次可以载入选举史的大选!这么说丝毫不夸张,因为大选的结果关乎着200名学生的前途、命运甚至是终身。所以教室内的空气异常紧张,同学们都表情严肃,班长在讲台上谨慎地念着选票上的名字。每念到一个人的名字,大家都会用一种神秘的眼神,偷偷地望过去。 唱票结束后,有6名同学“幸运”地当选了。当选了什么呢?小偷!他们当选了大家心目中的小偷。小偷也可以选,对,这几位同学就是被大家选出来的小偷!选举小偷,听来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呀?但是它确实发生了,就发生在安徽省亳州市帅威特服装技校。而且,选举的主办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所服装技校的校长! 荒唐:选出小偷罚款60元
学生宿舍失窃校长决定“选举”小偷
1999年10月7日,学校六年级学生王某,因为从同学文具盒里头偷了10元钱,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崔某带到办公室,当着另外两个同学的面,将他的头按在墙上,用锥子在他的脸上刺了一个“贼”字,刺完后,崔还用她的发卡蘸上红墨水往他的脸上涂,说要永远留着。
老师:你给我脸上刺的字好疼
考考你
填一填:社会评价
不良
优良
评 价 所 用 的 词
品行表现
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
诚实、信用、真诚、善良、聪明、正派、公正、廉洁、敬业、精干等
奸诈、邪恶、歹毒、卑鄙、无耻、狡猾、虚伪、愚蠢、懒惰、笨拙等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如: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
1、名誉的含义
那么,良好的名誉有什么作用?
2、良好名誉的作用
每一个人都处在社会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好的方面)可以使我们①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②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③获得经济利益。
2、良好名誉的作用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
中学生大江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学习成绩优良。师生公认他是正直、富有爱心、能力强的好学生。但是英语考试后,同学小明却告诉班主任和一些同学:“大江考试作弊。”有的同学因此指责大江不诚实、虚伪,大江听后非常难过。老师经过认真调查,发现小明所反映的问题完全失实,小明最后也承认自己是因为嫉妒才这样说的。
事例分析:
问: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什么?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小明污蔑大江作弊一事,在同学中议论纷纷:
大伟
小敏
小辉
大江
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污蔑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
3、侵害名誉的危害性: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各国法律毫无例外地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危害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4、名誉权的含义及主要表现:
具体表现为:①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②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③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含义
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重要性
主要表现
名誉利益支配权
名誉维护权
小立长得矮胖,有人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立心里很不好受。
利用别人的身体缺陷或缺点起外号的做法有损别人的人格尊严,会破坏别人的名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既与社会道德相违背后,又触犯了法律 。
王律师: 我和楼上的邻居因一些小事发生过几次争吵,几年来关系一直不融洽。今年他家养了一只宠物狗,他给狗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读音相似。现在每当他喊宠物狗的名字时,我便有一种受辱的感觉,小区的其他邻居见到我还以此和我开玩笑。很痛苦,该怎么办?
给狗取名也违法吗?
表现形式
5、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评价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结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侵犯名誉权的后果
侮辱或诽谤他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后果
一天,小华和同学两手空空地从超市出来,门口的报警器鸣叫起来,保安让小华再次通过报警装置,报警器仍然鸣叫。于是,保安人员将小华带到走廊询问,并强迫小华将衣服全部脱下检查。因没有发现任何物品,小华才得以回家。
材料中的行为侵犯了小华和同学的哪些权利,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事后经查,小华的妈妈曾在这里给他买了一双旅游鞋,因商场消磁器出现故障,该旅游鞋没能消磁,使得穿着这双鞋的小华受到冤枉。
维权方式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因非法侵害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
具体要求
做 一 做
判断题:
( )1、在我国,人一出生便依法享有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 )2、人格尊严表现为被人尊重一个方面。
( )3、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社会地位。
( )4、违法犯罪的人不享有人格尊严。
( )5、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 )6、有良好名誉的商家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
ⅹ
ⅹ
ⅹ
ⅹ
√
选择题:
1、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属于公民的( )。
A、人身自由 B、人身权利 C、人格尊严 D、基本权利
2、任何非法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都是( )
A、犯罪行为,都应受到刑法处罚 B、违法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违纪行为,都应受到纪律处分 D、不道德行为,都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C
B
3、公然辱骂他人,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道听途说、添油加醋、诋毁他人,都是侵犯他人的(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4、小江放在书包里的20元钱不见了,他怀疑是贫困生小强偷的。于是他在班上说,小强是小偷。小江的行为侵犯了小强的( )
A、隐私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名誉权
5、对于小江的行为,小强应当( )
A、要求法院判小江刑 B、要求小江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C、忍了算了 D、放学后,找人把小江揍一顿
问答题:
1、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2、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什么危害?应承担什么后果?
3、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A
D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