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三明是全国精神文明城市的发祥地,通过多年的创建活动,广大市民积累了丰富实用的公共生活好习惯。为提高城市品位,再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倡议深入推广市民创造的公共生活好习惯:
1、爱护环境卫生,不乱贴乱画,不乱倒垃圾、建筑渣土,不随地吐痰,不外倒污水,不高空抛物,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2、维护市容秩序,不乱占道摆摊、修车、洗车、冷作业,不乱牵挂横幅、破旧棚布,不乱挂晒衣物,不乱设置和摆放灯箱广告,不乱堆放装修材料或垃圾等杂物。
3、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私搭滥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4、爱护城市园林,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5、遵守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6、遵守停车规定,不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请在人行道上划线的位置内车头朝前、有序停放。
山城涌动文明潮,处处和谐万事兴!尊敬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齐抓共创,通过我们的自觉行动和不懈努力,使我们的城市更加优美整洁,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文明,使社会风气更加美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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