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袜子》
李白
作品原文
结袜子
燕南壮士吴门豪,
筑中置铅鱼隐刀。
感君恩重许君命,
泰山一掷轻鸿毛。[1]
注释译文
【注释】
⑴燕南壮士:战国时燕人高渐离。
⑵吴门豪:春秋时吴人专诸。
⑶筑中置铅:高渐离善击筑(一种乐器),与荆轲友善。荆轲刺秦失败被杀身亡,高改名换姓,为人佣保。秦王喜欢听他击筑,找到他,弄瞎他的眼睛,让他为自己击筑。高渐离便暗将铅块藏于筑中,乘机向秦王扑去,可惜没有击中,被秦王杀死。
⑷鱼藏刀:吴公子光(阖闾)阴谋篡夺吴王僚的王位,暗蓄武士专诸,在一次筵席上,令专诸将匕首藏入鱼腹,献给王僚,乘机杀死王僚,专诸亦为卫士所杀,阖闾遂自立为吴王。
⑸泰山一掷轻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此用其意。
【译文】
古时燕赵和吴越多出慷慨重义之士,分别做出了轰轰烈烈的大事。为了报达深深的恩情,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回报,生命应当如泰山之重,必要时也不惜一掷,就像鸿毛那么轻。
作品简析
这首诗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用乐府旧题所作的诗篇。这首诗前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有名的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然后赞扬了他们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第四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此诗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2]
作品鉴赏
此题在古乐府中属杂曲歌辞。此处是咏历史人物高渐离刺杀秦皇、专诸刺杀吴王僚一事。《史记·刺客列传》载高渐离事:“秦皇帝惜其(高渐离)善击筑,重赦之,乃矐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朴秦皇帝,不中。”又载专诸事:“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第二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筑”为古代一种打击乐器,“筑中置铅”,指高渐离在筑中暗藏铅块伏击秦始皇;“鱼隐刀”,指专诸将匕首暗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僚。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第三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诗的最后化用太史公《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3]